共同提高中印尼两国人民福祉

中国经济日报访印尼驻华大使苏更·拉哈尔佐
2017-02-15 09:00

  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寄托着生存和希望。唯有发展,才能消除全球性挑战的根源;唯有发展,才能推动社会进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近日,《经济日报》记者就中印尼加强合作保障两国人民发展权话题,独家专访了印尼驻华大使苏更·拉哈尔佐。

  记者:如何理解“保障人民的发展权”?

  苏更:每个国家都应在充分考虑自身国情尤其是文化、习俗和思维方式的基础上,全力实现其发展目标,进而保障其人民的发展权。例如,东西方国家实现民主的道路和模式有很大不同,东方不能简单照搬西方做法。又如,在亚洲国家,家庭而非个人,在保护和发展人权的进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这与西方国家有很大不同,这就是文化、习俗和思维方式的区别。我注意到,中国政府在去年12月份发布了《发展权:中国的理念、实践与贡献》白皮书。我个人完全赞同将发展权作为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充分尊重中国根据其自身国情提出要高度重视并切实保障人民的发展权这一主张,这是有中国特色的维护人权的模式和道路。

  记者:您担任驻华大使快三年了,对中国政府保障人民发展权的政策和做法有何看法?

  苏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现了以人为本且与时俱进的“发展奇迹”。我去过中国很多地方,令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幅员辽阔的中国,既实现了东部地区的快速发展,又实现了西部地区的跨越式发展,尤其是在教育、卫生等事关发展机会公平的领域,东西部地区取得了某种平衡,这一成就离不开中国政府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承诺和不懈努力。在这一点上,印尼应该向中国多取经,学习如何确保机会公平,促进人权发展。

  记者:在保障人民发展权领域,中印尼有何共同之处?

  苏更:中国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印尼是东盟内最大经济体,两国人口之和近17亿,接近全球人口的三分之一。如此庞大的市场规模决定了两国能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经贸和人文合作,进而共同提高两国人民福祉。例如,佐科总统上任以来,为实现发展成果惠及全国人民,一直致力于推动爪哇岛外其他印尼大岛的发展,这意味着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资源向外岛倾斜,尤其是在机场、港口、铁路、公路、海上高速公路等基建领域,以及兴建工业园区、经济特区以改善其商业和投资环境等。我认为,这是佐科总统将中国发展经验结合印尼发展实际的成果。又如,亚洲地区人民发展权的维护离不开和平稳定的地区环境,因此,要进一步维护好、发展好东盟-中国对话关系,这是中印尼两国的重要共识和美好愿景。

  记者:在上述基础上,中印尼就保障两国人民发展权可以开展哪些合作?

  苏更:一是进一步扩大相互间市场开放,尤其是农产品领域,这将造福两国广大农民;二是进一步加强行业互动,尤其是以旅游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这符合中国经济转型的大方向和印尼加快经济增长的现实需求;三是进一步增加双向投资,当前中国已成为印尼第三大外资来源国,如能保持这一良好势头,三年内超越日本甚至新加坡成为第一是可能的;四是进一步促进人文交流,尤其是教育和学术领域,因为这事关两国的下一代和两国共同的未来。例如,为更好地维护两国青年的发展权,印尼驻华使馆与福建师范大学于2016年11月份共同成立了印尼研究中心,就中印尼两国各领域发展成果和经验、双方人文交流、当代穆斯林社会、印尼的商业和投资机会等优先领域开展共同研究。此外,两国在人权领域的成功合作对整个亚洲乃至全世界的人权事业也具有积极意义,如可以通过每年的巴厘岛民主论坛就人类发展权这一议题深入探讨,共同寻找可行办法,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角度全方位夯实亚洲人民发展的基础。

  (经济日报驻雅加达记者 田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