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年度中国政府奖学金开始报名的通知

2017-02-03 21:00

中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自即日起开始受理2017/2018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了解各类奖学金项目介绍、申请办法及流程、中国高校介绍等信息,并在20173月24日前向中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一、 招生类别

1、中国政府单方奖学金:全额奖学金15名

接受学生类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进修生

2、中国——东盟交流专项奖学金:全额奖学金60名

接受学生类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进修生

*该奖学金名额为2016年新增。2015年11月21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18次中国-东盟(10+1)领导人会议提出,在现有向东盟十国提供政府奖学金名额基础上,在未来三年新增1000个新生名额,对印度尼西亚每年新增60个名额。  

*国际旅费:自理

二、申请条件

1、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和年龄要求:
   ● 来华学习本科专业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年龄不超过 25 岁;
   ●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35 岁;
   ●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40 岁;
   ● 作为普通进修生学习者,须具有大学二年级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 45 岁;
   ● 作为高级进修生学习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 50 岁。

三、 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中文/英文)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申请人须通过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studyinchina.csc.edu.cn印度尼西亚受理机构代码为3602网上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本科生不少于200字,进修生不少于500字,研究生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推荐信。申请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者和申请作为高级进修生来华学习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申请学习音乐专业的学生须提交本人作品的光盘;申请学习美术专业的学生,须提供本人作品光盘(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2张其他作品);

7、年龄不满18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文件;

8、来华时间超过6个月的申请人,需提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原件自行保存)。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或在附件中下载,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表》无效。请注意: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

9、如已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接收院校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请附在申请材料中;

10、如已获得HSK成绩报告,亦请附在申请材料中。

注:请按上述顺序将所有申请材料在左上角装订成册(一式两册)。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退还。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及《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等重要资料的原件务必由申请人妥善保存。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书如为中文/英文之外的其他语种,请提供英文翻译件。

四、申请流程

1、即日起至20173月24

申请人查询中国政府奖学金网站(http://www.csc.edu.cn/studyinchina)了解中国学校及奖学金项目信息,联系意向院校,并通过“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将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20173月24日前寄送至驻印度尼西亚使馆文化处(恕不接受来馆直接递交),信封上标注“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

地址:Cultural Offic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Indonesia

JL.Mega Kuningan No.2, Jakarta Selatan, 12950

  2、20173月25日至4月2

使馆确定正式候选人,并为候选人开具《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证明》(未收到通知的申请人视为未被推荐,不再另行通知)。

3、20174月1日至4月23

候选人凭《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证明》联系意向院校,获取预录取函,并向使馆补充提交

注:中国高校的预录取通知书不是必需材料。如果申请人提交了学校预录取通知书,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其申请材料直接寄往出具预录取通知书的院校确认录取;如未提交预录取通知书,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申请人填报的志愿院校、学校的接收能力及申请人的条件等,商有关高校录取,但无法保证最终录取院校与志愿院校一致。

4、20174月24日至4月30日

使馆向中国留学基金委递交候选人材料,等待确认录取通知。

5、20175月1日至7月31日

中国留学基金委确认录取;奖学金获得者准备赴中国学习。

五、 中国驻印尼使馆文化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21-5761263

电子邮箱:dengyao_edu@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