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与印度尼西亚的关系 |
| 2009/03/23 |
(截至2009年3月23日) 一、双边政治关系回顾 中国与印尼于1950年4月13日建交。1965年印尼发生“9·30事件”后,两国于1967年10月30日中断外交关系。 20世纪80年代,两国关系开始松动。1989年钱其琛外长在日本分别与印尼总统苏哈托和国务部长穆迪约诺就复交问题举行会晤。同年12月,两国就关系正常化的技术性问题进行会谈,并签署会谈纪要。1990年7月印尼外长阿拉塔斯应邀访华,两国发表《关于恢复两国外交关系的公报》。 1990年8月8日,李鹏总理访问印尼期间,两国外长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谅解备忘录》,宣布自当日起正式恢复两国外交关系。 近年来,中印尼关系快速发展。1999年底,两国就建立和发展长期稳定的睦邻互信全面合作关系达成共识。2000年5月两国签署《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方向的联合声明》,成立由双方外长牵头的政府间双边合作联委会。2005年4月两国元首签署中印尼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2006年两国启动副总理级对话机制。 近年来高层互访主要有:胡锦涛副主席(2000年)、朱镕基总理(2001年)、李鹏委员长(2002年9月)、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国务委员唐家璇(2004)、胡锦涛主席(2005年)、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2006年)、外长杨洁篪(2007年)先后访问印尼。梅加瓦蒂总统(2002年)、人协主席阿敏(2002年)、外长哈桑(2004、2006年)、苏希洛总统(2005、2006年)、国会议长阿贡(2005年)、政治法律安全统筹部长维多多(2006年)、副总统卡拉(2007年)、人协主席希达亚特(2007年)、国防部长尤沃诺(2007年)先后访华。 2008年1月,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曹刚川访问印尼。2月,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访问印尼。6月,阿贡议长应中联部邀请访华并出席第五届亚欧议会伙伴会议。8月,印尼前总统梅加瓦蒂来华出席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印尼副总统卡拉出席北京奥运会闭幕式。10月,印尼总统苏希洛来华出席北京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访问印尼。12月,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对印尼进行正式访问,其间会见了印尼总统苏希洛,与副总统卡拉举行会谈并出席了第三次中印尼能源论坛。12月,印尼地方代表理事会主席吉南加尔访华。 两国除互设使馆外,印尼在广州和香港设有总领馆,中国在泗水设有总领馆。中方保留在棉兰设领的权利,印尼方保留在上海设领的权利。 二、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两国经贸合作发展顺利。复交后双方签订了《投资保护协定》、《海运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就农业、林业、渔业、矿业、交通、财政、金融等领域的合作签署了谅解备忘录。1990年两国成立经济贸易技术合作联委会。2001年底,双方将农业、能源和资源开发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确定为经贸合作重点领域。2002年3月成立两国能源论坛,9月召开首次会议。2006年10月,双方在上海召开了第二次会议。2007年9月,双方在上海召开第九次经贸技术联委会。2007年11月,中国工商银行通过并购本地银行进入印尼,成立“工银印尼”银行。2003年4月和2008年3月,中国银行雅加达分行和泗水分行分别复行。 2008年中印尼双边贸易额共计315亿美元,同比增长26%,提前两年实现两国领导人确定的贸易额达到300亿美元的目标。 三、其他领域的交往与合作 两国在民航、科技、教育、卫生、旅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发展。1991年1月签署航运协定,开辟直飞航线;1992年1月签署新闻合作谅解备忘录,新华社在雅加达开设分社,人民日报向印尼派驻记者。印尼安塔拉通讯社于1991年设立北京分社,后因金融危机暂停业务,2007年重开分社。 1994年签署旅游、卫生、体育合作谅解备忘录,启动互派留学生项目。1997年两国成立科技合作联委会,迄已举行两次会议。2000年5月签订《关于在印尼举办汉语水平考试的协议书》。同年7月签署《刑事司法互助条约》。2001年11月重新签署《文化合作协定》。2001年印尼正式成为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目的地国。两国民航部门2004年12月就扩大航权安排达成协议。2005年,两国相互免除持外交与公务护照人员签证,印尼政府宣布给予中国公民落地签证待遇。 2008年12月,李克强副总理访问印尼期间,双方签署青年、体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 双方地方政府交流活跃。两国已缔结的友好省际关系和城市有:北京市—雅加达特区、广东省—北苏门答腊省、福建省—中爪哇省、云南省—巴厘省、浙江省-东爪哇省、上海市-东爪哇省、广西自治区-巴布亚省、广州市-棉兰市、成都市—棉兰市、漳州市—巨港市、深圳市-巴淡岛特区、万隆市-柳州市。 四、华人问题 1998年5月印尼发生骚乱,当地华人受到冲击。中国政府通过各种方式表示关切,希望印尼政府彻底查处有关事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华人正当权益。近年来,印尼政府逐步采取措施,取消了原有部分限制华人的政策。2006年7月和2008年10月,印尼国会通过新《国籍法》和《消除种族歧视法》,华人从法律上获得了与其他民族平等的权利。 五、重要双边文件 1990年7月,钱其琛外长与阿拉塔斯外长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恢复两国外交关系的公报》。 2000年5月,唐家璇外长与阿尔维·希哈布外长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方向的联合声明》及《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的谅解备忘录》。 2005年4月,胡锦涛主席与苏希洛总统在雅加达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2005年7月,印尼总统苏希洛对华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联合声明》。 2007年11月,中国国家海洋局局长孙志辉访问印尼。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海洋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2007年11月,印尼国防部长尤沃诺访华。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防务领域合作的协议》。 2008年12月,李克强副总理访问印尼。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青年事务和体育部就青年事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体育合作谅解备忘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