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单介绍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的情况。

2004-04-21 15:48

   1999年5月15日,由澳门居民组成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推选委员会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和廉洁的原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何厚铧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5月24日,朱鎔基总理代表国务院向何厚铧颁发了任命他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的国务院令。
   何厚铧,1955年3月出生于澳门,祖籍广东番禺。1969年留学加拿大。1978年于加拿大多伦多约克大学工商管理系毕业,获学士学位。1981年获加拿大特许核数师、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1982年初到香港,在毕马威会计师楼任核数师。1983年返回澳门。曾任澳门自来水有限公司董事,澳门咨询委员会委员,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澳门银行公会理事长,澳门立法会议员,澳门镜湖医院慈善会董事会董事,澳门同善堂值理,澳门管理专业会秘书长,澳门国际青年商会义务核数师,全国工商联第六届常委,大丰银行常务董事兼总经理,澳门奥委会执委会主席。1993年9月起任澳门基本法协进会理事长。1993年10月当选为全国工商联第七届执委会副主席。1996年10月当选为澳门立法会副主席(1995年5月辞)。1997年5月当选为中华海外联谊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1997年11月当选为全国工商联第八届执委会副主席。1998年5月起任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副主任委员。1999年4月当选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因报名参选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按规定辞去推委职务)。1994年4月23日被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推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候选人。1999年5月当选为澳门特别行政区首任行政长官。是第六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九届全国人大常委(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