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持2年以上有效中国海员证者,如工作需要,可在有效期内申请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持过期海员证并即将回国的船员,可视情况办理相应回国手续。
(一)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清楚逐项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张(请点击这里下载表格)并粘贴2寸免冠半身近照1张。请在申请表下方备注栏中注明“海员证延期”。
2、提供原发证机关通知或驻外中资船运公司代表处、船长及在外国船舶上工作的中国船员负责人信件及证明。
(二)办理方式
1、此类申请可委托他人办理。
2、受理延期时间为4个工作日。
3、取件时交延期费用8万印尼盾/份 。如因特殊原因当日取件,除正常的延期费用外,另需交特急费30万印尼盾/本、第2、3个工作日取证需交加急费20万印尼盾/本 。
*必要时,上述内容可能会进行调整,恕有时无法及时通知。遇此,以领事官员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