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1月20日起,在中国驻印尼大使馆申请办理认证,如当事人本人不能前来使馆申办,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和其本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如当事人涉及多人的,代理人须提交每位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如当事人为公司法人的,须提交该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件(及其复印件)及公司法人代表资格的证明文件。
中国驻印尼大使馆
200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