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入签证大厅注意事项 |
| 2009/06/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大使馆签证大厅是使馆馆舍的一部分,受相关国际条约及中、印尼法律保护,为维护良好的办证环境,请所有办证人员注意: 一、本签证大厅只供申请中国签证、中国人证件、公证认证的人员使用。进入大厅的人员应向保安人员出示本人护照、取证单或其他身份证件。 二、除与办证有关的公文包、雨伞、婴儿手推车等小件物品以外,请勿将食品、饮料等无关物品带入大厅。保安人员将检查进入大厅人员的包裹、物品,请协助配合检查。 三、办证人员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先后顺序排队。 四、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勿大声喧哗,吸烟或随地吐痰,打手机请到室外。 五、爱护大厅座椅、台案等设施及办证须知,节约使用护照签证表格等公用物品。 六、禁止在大厅内张贴、散发任何宣传材料,禁止乱涂乱画,谢绝拍照或从事其他与申办证件无关的活动。 七、注意看管好本人钱物。本馆不对任何物件遗失负责。 八、对违反有关注意事项者,工作人员将及时劝止。对不服劝止者,保安人员有权将其劝离,直至交警察处理。 九、特别提示:为了签证大厅及您的安全,本大厅安装有旋转摄像镜头,您进入大厅后的行为已处于摄像镜头监控之下。 |






